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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宗虐貓的新聞又再為社會響起警號:



流浪貓慘死亂棍下 10青少年被捕






【明報專訊】柴灣發生一宗令人齒冷的殺貓案。10名街童及青年昨凌晨聊天時,將一頭路過的流浪貓「黑妹」截停玩弄,但貓兒掉頭逃避騷擾,眾人卻起訌圍捕。其中兩名青年持木棍窮追猛打,貓兒逃入冷巷走投無路,但棍如雨下,黑妹全身骨頭慘遭打斷,悲鳴聲滅,橫死坑渠。有街坊睹酷刑大怒報警。目擊者指出,警方趕至準備將殺貓十人幫拘捕時,有人仍在嘻笑。兩名舞棍青年被落案控告虐待動物,其餘71女獲准以500元保釋外出,其中包括一名13歲中二女生。

愛護動物協會    發言人呼籲家長糾正子女的殘暴虐待動物傾向,否則青少年成長後的人格令人憂慮。該會其後派員接收黑妹屍體,稍後可能剖屍檢驗死因,全力協助警方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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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控虐待動物 8男女保釋

經常在柴灣曉翠苑停車場後巷案發現場餵飼流浪貓的馬太說,慘被殘殺的貓兒為成年雌性,上半身黑色,下半身及腳部有部分白色,馬太早年發現牠後,曾將其帶往愛護動物協會進行絕育手術,又幫牠改名為「黑妹」。馬太說,黑妹從來不騷擾居民,且很乖非常怕人,一見到陌生人便躲入坑渠,最喜歡吃乾糧,故馬太每次將乾糧放在坑渠裏。黑妹慘遭橫手後,馬太非常痛心,嘆說:「以前也有貓兒在這裏被人分屍……真不明白那些人如此沒血性!」

港島東區刑事總督察周少棠表示,涉嫌虐待動物的91女年齡界乎1325歲,暫未發現有人涉及黑社會,但部分人有犯罪案底,其中13歲少女正就讀中二,部分青年則失業。警方指出,他們全部是案發附近一帶的街坊,晚上不時落街聚集聊天玩樂。警方調查後,懷疑其中19歲姓梁及24歲姓謝青年帶頭揮棍殺貓,遂正式落案控告2人虐待動物罪名,本周五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人等則獲准以每人500保釋外出,稍後須返警署報到。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訂)條例草案》,虐待動物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監禁3年。

被捕時有人仍在嘻笑起哄

警方表示,昨日凌晨1時許,10名涉案男女在上址附近聊天,黑妹剛巧路經上址,疑兇將其截停玩弄,貓兒驚慌掉頭左閃右避,豈料眾人竟起訌圍捕黑妹,其中2名青年拾起木棍窮追猛打,餘人則在旁吶喊。其間,黑妹慌亂逃入後巷坑渠,但不幸被疑匪追及睹截,舞亂棍活活打斷牠全身多處骨頭,伏屍坑渠中。有目擊者睹慘狀報警,又謂警方趕至將10人拘捕,有人仍在嘻笑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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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灣凌晨虐貓案兩男子被落案控告

(
星島) 03 05 星期三 09:56PM

兩名男子凌晨在小西灣涉嫌虐貓,已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虐待動物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同案八名男女青少年各准以五百元保釋。被落案控告男子是姓梁(十九歲)和姓謝(二十四歲),行動中警方共拘獲九男一女,年齡由十三至二十五歲。虐殺小貓事件發生於曉翠苑對開停車場,凌晨一時四十九分,有市民發現一班男女追逐一隻貓,當中有人手持木棍,不斷向無助而四處逃竄的小貓拍打,手法殘忍,市民於是報警。


http://hk.news.yahoo.com/080305/60/2q0xh.html

當我看到這宗新聞後,既為遭到無情剝奪生存權利的小動物深表同情,亦為那數名青少年殘暴不仁、令人齒冷的行為感到嗤之以鼻。 

近期,香港的發展一日千里:先進的科技、經濟復甦
……令港人物質生活愈來愈充裕。現今的青少年,與從前的相比,他們更能擁有、享受更豐富、更高質素的物質。不過,在青少年享受表面上的豐富物質的背後,卻缺乏了真正的人性關懷。父母終日為口奔馳、工作早出晚歸,甚至日夜顛倒,令自己與子女相處的時間愈來愈少,親子關係日漸疏離。結果,一些仍然在求學階段的青少年,得不到適當的照顧及教導,無法正確地分辨是非黑白,到了青春期,甚至投身社會,個性變得反叛,趨向挑戰權威,甚至挑戰社會道德規範及法律尺度,亦令青少年對尊重生命的意識甚為薄弱:因瑣事自尋短見、用各種手段摧毀別人生存的權利。可悲的是,這群涉案的青少年在被警方拘捕後,竟仍毫無悔意,甚至嬉皮笑臉。到底是他們的道德價值觀已遭到扭曲,還是這是純屬人性的自私? 我實在不曉得了……

青少年虐待動物的事件固然殘忍,事實上,這宗虐貓事件卻不過是冰山一角。

雖云「養不教,父母之過」,然而公民教育意識薄弱,亦間接造就人類對生命的尊重的忽視。我不曉得涉案的青少年將一隻手無寸鐵的小貓蹂躪至死,是為了取得一時快感、朋輩主義作祟還是宣洩內心的空虛、對整個社會作出的控訴,但他們這些「將自己的快樂建設在別人的痛苦」的行為,亦反映出他們長期生活於物質主義的社會,缺乏合適的道德教育,實乃政府只著重經濟方面的施政,忽略了關注社會民生、令公民教育無法得以加強之過。自去年起,虐待動物的事件愈來愈多,多個團體發起保護動物權益的請願活動,希望藉此喚醒政府,甚至整個社會對動物生命尊嚴的關注。可惜的是,就算這些團體付出了自己的時間、金錢、精神、甚至良知去提倡保護、尊重生命的理念,以經濟利益為先的政府,有真正去正視過他們的訴求嗎
? 為何在多次相關的遊行及請願過後,虐待動物的事件仍然無日無之? 難道對政府來說,只有人類的生命才是真正的生命,動物的生命根本可有可無? 人有感覺及感情,就連動物都是一樣。難道是純粹因為人類懂得說話,動物卻不懂,令動物的感受遭到無情的忽略?

單憑政府推行的尊重動物生命的宣傳片、對虐畜罪加重刑罰,並不足以徹底地喚醒市民尊重動物權益及生命。要是政府肯認真地推行大眾道德教育,大概虐待動物的事件可以減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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