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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嗯......看來我也得學像衛生署放寬檢疫措施一樣,放棄更新即時疫情了。畢竟,對於極速上升的確診數目,我已經無話可說......
這次我想說的,還是以下的事:
Michael Jackson, pop music legend, dead at 50
最初看到此消息,我實在感到很震驚,亦很唏噓......
還記得小時候 - 還是打著傳統SEGA電玩的年代,我有玩一套有關米高的遊戲。當時最讓我印象深刻的,不是米高模擬忍者及偵探上演狙擊壞人的情節,而且遊戲中米高帶領敵人跳舞(背景就是以米高名曲為主題),然後將敵人逐一擊倒的情節。當然,更讓我深刻的,還是在過關時,出現米高招牌式呼叫的畫面。
我也記得在中學時期,英文老師曾在課堂上播放著《History》這首歌。儘管播放的是Remix版本,當中澎湃的節奏簡直讓我想再多聽數遍。到了大概我升讀大專時期,香港某英文電視台播放著《米高的傳奇一生》。當時,我也有用心地追看,看見對整容的過程、還有涉及孌童案等的描述,開始更進一步了解米高。
一位在音樂界響負盛名、在國際演藝界極具影響力的奇才,就是給後期接連不斷的負面消息所困擾,導致他承受不了沉重的壓力,最終以年達半百之齡,結束了其傳奇一生。即使米高的軀殼已離他、離大家而去,他的靈魂仍然永遠長存在大家心中。

“King cannot return, but the king will alive on the stage forever. You can heal the world, but the world cannot heal you.” Anyway, rest in peace, Michael.


*1/7:話說昨天給我看見某報導,不禁無名火起:
麥可猥褻男童案 主角承認當年說謊
敢問一些為了自己個人利益,不惜製造一場大騙局誣衊別人、好讓一位不可多得的巨星就此身敗名裂的仆街,這十多年來你們的良心過意得去嗎?
你們可有想過,你們做出如此卑鄙的行為將米高的事業幾近毀於一旦? 所謂為了讓自己脫貧、改善自己的生活,搞不好只是作為你們搏取名利及金錢的藉口及把戲吧......
人家已經過世了,你們在事後才親口承認自己當年撒謊,誣陷米高性侵犯你們,這所謂的「責任承擔」會否來得虛偽了點? 我在內文中對正生書院的更生學生給予支持 (話說回來,曾經在正生書院就讀的一位應屆高考生,在這次高考中獲取不錯的成績,在此衷心希望他能夠成功考進大學),是因為他們肯勇於面對、承擔自己所犯的錯失,立志重新做人。可是那誣陷米高的受害者呢? 你們有真正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過責任嗎? 如今死者已矣,這些「受害者」想向米高道歉,恐怕已經為時已晚了......


在進入正題前,我想先問問一下大家,假如你們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會先找甚麼人去傾訴及扶持自己,協助自己解決問題?

最近隨著香港某收費電視台播放韓劇版《花樣男子》的電視劇,我趁著這機會再重溫當中的片段。我還記得從前在看動畫版時,當中的角色的家庭背景讓我感到印象很深刻。
先不論男女主角的感情線,單看到故事中F4成員的家庭背景我就覺得富裕得異常可怕 - 都離不開甚麼著名的大財團、有著雄厚的身價、每天吃的都是山珍海錯。F4還有英德學園其他同樣出身富裕的學生們,亦多是擁著共同的特質:只看得見奢華的物質世界,卻看不見草根階層的世界。這群勢利、目空一切的人,對於草根階層,他們自當會不屑一顧,甚至抱持著歧視的目光。
在《花樣男子》中,我個人還是蠻欣賞牧野杉菜這角色。她出身寒微,而且在學校不斷遭到其他同學白眼及歧視(因為其他同學多是出身富裕)。但是,杉菜卻沒有因此自暴自棄、怨天尤人,相反,她樂觀及堅強的個性讓她努力地克服一次又一次的難關。
我不期然想著:要是將杉菜這個角色套用在現實的世界上,又會如何? 搞不好,杉菜這個角色本來就是現實中大部分基層角色的寫照。

先不論杉菜,在其中我最近留意過的兩套影視著作 - 《天水圍的夜與霧》、《Last Friends》的女主角,正是現實中部分人的寫照。這兩套著作中的女角 - 王曉玲及藍田美知留,正是代表著在現實中身處家庭暴力下的弱勢社群。

曉玲與美知留的最大共通點,莫過於她們都擁有著家庭暴力的問題。對她們施虐的,正是她們的另一半 - 擔當著配偶及伴侶的角色的李森與及川宗佑。前者嫌棄內地的妻子寧願放下身段打工也不願讓他贍養自己(另一方面這男人卻游手好閒,一味依賴政府社會援助金),還不時對妻子疑神疑鬼,總是覺得她有外遇。至於後者,為了百分百佔有自己的「最愛」,不惜一切禁止女方在工作上與男性客人有接觸,甚至下令女方斷絕與她的朋友來往。針對這兩個故事背景,只要女方做出違背男方意旨的行為,她們只會招來遭到虐打的命運。這兩位手無寸鐵的弱質女子,一直只有逆來順受。說實在的,從《Last Friends》的情節,看見及川宗佑對自己女友施行的各種暴力手段,還有《天水圍的夜與霧》中李森曾將一隻可愛的狗狗活生生打死的情景,簡直讓人心寒。

可憐一直活在家庭暴力陰影的曉玲與美知留,得不到社福機構應有的協助,只能靠自己去面對自己的困境。

曉玲多番求助社會福利署、甚至向區議員及警方尋求協助,卻不得要領。區議員對曉玲的個案漠不關心; 社工們只要求曉玲與丈夫改善彼此的相處之道,卻忽略他們在背後所隱藏的問題。住宿及經濟援助方面的問題,更因為來自內地的曉玲前往香港定居不足七年而不獲批准(誠然,在某程度而言我不贊成社會福利署濫發綜合援助金,間接助長不事生產的風氣,偏偏這種問題在香港卻一直存在)。更諷刺的是,社會福利署的熱線,更是難以接通。一提及這,我回想起很早前有著相關的報導。當時我心在想,難道除了熱線外,社工就不能提供更有效及可行的聯絡方法以便有需要的人尋求協助嗎? 說到底,這都是政策的問題所在。還有就是警方,面對像曉玲般的求助個案,難道就是因為人家不是香港土生土長的人就當作人家有事無事來個混吉,還要求人家有需要時致電警署? 可看清楚人家已經上門求助了,為何警方竟然可以坐視不理?! 因為警方及社福機構的漏洞,導致一些需要求助的個案最終無法成功解決,當事人甚至因此步向不歸路,觸發家庭悲劇。當然,這樣子的悲劇並不僅止於中港婚姻的家庭中。話說回來,我實在難以明白為何社會偏要標籤著一切悲劇都源於中港婚姻,甚至將天水圍給予「悲情城市」這稱號。這樣不就是相應歧視嗎?

至於美知留,基於日本法例有關家庭暴力條例當中,同居未婚男女並不包括於保障範圍內 ,她的個案一般只視作普通傷人案處理。所幸的是,相對於在香港無親無故的曉玲(雖然她也能返回深圳尋求姊妹及親戚們協助),美知留總算能夠在自己的國土中尋求能夠真正關心她、保護她的朋友們,一同互相扶持。她的男友的死,對她來說大概是擺脫暴力對待的枷鎖。未婚情侶同居的情況,隨著社會的開放已經愈來愈普遍。說實在的,我姊目前都正在與她現任男友同居,而且彼此相處不錯 (大前提是我姊早前與前度男友同居時,總是離不開雙方之間互相衝突、甚至男方虐打我姊家發仔的情況)。儘管如此,在我的腦海裡有時候總會抱有一個疑問:假如我姊和她男友有朝一日出現家庭暴力的問題,而恰好香港的家庭暴力條例又不保障未婚的同居者,他們又可以尋求甚麼解決方式? 將事件列作普通的糾紛及傷人案? 所幸的是,和日本不同,香港有關條例,總算能夠連未婚同居者亦納入受保護範圍內。看來日本亦應該效法香港的做法,才能避免更多不必要的家庭暴力事件無日無之。不得不說,對於最近的條例修訂問題,儘管已成功接納同性同居者作保護範圍內,不過在命名方面卻有意無意將同性戀者排除之外,變成「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為何歧視同性戀者的問題仍然存在? 難道是基於有某宗教背景的政客及官員在煽動這種情結?

再針對這兩位來自不同著作,卻面對著同樣問題的女主角,她們的最終結局各走極端。當美知留能憑著身邊好友們互相扶持重獲新生之時,曉玲卻連保護自己、甚至自己子女性命的機會也沒有。雖然我並無任何戀愛經驗,但我還是很清楚,夫妻及伴侶的相處之道,在於彼此間互相信任及包容,絕不是盲目的佔有及控制。

《誰來守護我》? 誰來守護社會上的弱勢社群? 說實在的,需要被守護的,除了同性戀者、生活在貧困環境、身處在家庭暴力中的人外,還有一些曾經犯錯,卻肯承擔責任、勇於改過自新的人……

除了上述那兩齣著作,兩星期前我還看了另一齣日本電影 - 《誰來守護我》。最初在前往戲院看《天水圍的夜與霧》時,我無意中看到這電影的廣告,當中的內容 – 關於網絡欺凌 – 實在讓我對此電影起了莫大興趣。大約數個多月前,香港某電視台的時事節目《星期日檔案》,曾探討網絡欺凌的問題。近這數年來,隨著網絡資訊愈來愈發達,人們再不用於現實進行宣洩的行為,轉而透過網絡進行這些行為。網絡欺凌的情況由此出現。

看過《誰來守護我》後,先不論在劇情安排中有沒套用誇張的表達手法,單看情節,發覺網絡欺凌事件在日本的情況,竟與香港和內地的不相伯仲。整個故事由一位十八歲的少年被懷疑殺害一對小學生姊妹揭開序幕。這少年嫌疑犯尚未正式被定罪,就已經面臨傳媒以至網民窮追猛打,進行道德審判。這群傳媒及網民,不僅要求這嫌疑犯公開道歉,連他的家屬亦無一倖免,否則要脅殺死他們。這種情節,讓我想起歷代中國的「連坐法」 - 一人犯罪,全家抄斬。沒想到的是,這種方式在如此文明的社會仍然存在,只差在犯罪者及其家屬免除了死刑而已(當然,有些國家仍然存在死刑)。

在日本,罪犯的家人將會成為遭受社會歧視對象,一輩子都要代替犯罪者贖罪,遭唾罵和奚落。犯罪的人,即使已改過自新,仍一生背負著「犯罪者」的污名,就連下令保護他們人身安全,直到案件結束為止的警方,亦都遭到牽連。這電影的情節,竟不巧地在香港重演。我想說的,是正生書院的學生。(按:此乃一所專為曾犯下吸毒及其他較輕微的罪行,並有意改過自新的犯人而成立的學校。若大家有興趣了解這書院,可按下藍色範圍的連結)

近這星期內,正生書院計劃搬遷的問題引發一連串社會的爭議 。先不論有關計劃的支持及反對兩方所持著的客觀理由(畢竟當中的理由各有其道理之處,而且不少網頁、討論區及專欄亦有就此作更合理及客觀的分析。對當中認識不太深入的小妹,還是無謂獻醜,免得貽笑大方好了),當我看見計劃搬遷地梅窩的部分反對派居民對正生學生作出激烈的排斥,感到很心寒。在進行諮詢大會期間,先後以「吸毒仔、吸毒妹」等帶攻擊性的言詞辱罵曾經犯過吸毒罪,卻勇於改過自新的正生學生,還認定正生書院遷進該區只會造就更多罪案發生。當然,這些反對派居民所持的理由離不開「那些更生人士既然背負著犯罪的污點,一生都不能去除。他們存在世上只會帶壞其他本性純良的人」。在諮詢會中,有反對派居民更質問那些更生學生,能否保證將來一定能夠做回好人,不會影響區內治安。更諷刺的是,部分為家長身分的反對派居民,更煽動自己的子女(有的更是不懂事的小孩子)手持反對標語橫額抗議正生書院搬遷的行動。那些遭到居民辱罵及冷言冷語的更生學生,絲毫沒作任何言詞及行為上的反抗,只一直低頭飲泣去回應那些人的抗議。

我很想問這群反對派居民,你們反對正生書院搬遷到你們的地方我能夠理解,不過這是否代表你們能夠以歧視的態度對待一些曾經犯錯,但立心改過自新的更生人士? 在大家指著更生人士鼻子高聲辱罵他們之時,可有檢討過自己真的像聖人般一生人從來沒犯錯,更真的能夠保證自己以至世世代代都不會行差踏錯? 在無法證實一切時,拜託這些人別以高人一等的姿態,充當道德審判家去審判曾經犯錯卻改過自新的人,還有他們的家屬好不好? 還有你們煽動自己的子女去盲目支持你們歧視別人的行為,只會換來社會大眾口誅筆伐的份兒,敢問你們可有想過自己的所作所為所引發的後果? 難道擔任家長角色的你們不懂得「子女會視父母作榜樣」這道理嗎? 假如你們,還有你們的子女有朝一日行差踏錯落得遭人鄙視、唾棄的下場,你們又會有何感受? 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啊,你們曉得這道理嗎? 不過話說回來,那些口中說支持更生人士的人,當面對正生書院在自己所住的地區立足,你們又會否真正堅持自己的立場,還是只有口說出來「支持」而已? 對待正生學生,在我個人立場而言,既然他們選擇在這類學校入讀,就表示他們仍然有重新做人、肯立心改過的念頭。相對一些傷害過別人卻不承認自己錯誤,還反過來推卸責任誣陷受害者的人,這些更生人士還是有藥可救的。

犯了罪固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否代表著他們一輩子都無法重新做人? 很無奈地,在現實社會中,即使犯罪的人改過自新,他們還有其家屬仍一輩子遭到唾棄及歧視 (情況就像同性戀者遭某些教徒歧視一樣)。連社會都不給予機會他們、不接納他們,他們還有重新做人的希望嗎? 他們的人生還有僅餘的尊嚴嗎? 其實大家有沒想過,一些犯罪的青少年,真的只有受到朋輩唆使、貪一時刺激,甚至抵受不了環境的壓力(就像學業、人際關係及家庭的問題)才會行差踏錯? 說到底,他們仍然需要被守護的。當然,說易做卻難……

面對人生的逆境,只要自己不自暴自棄,勇敢面對,多少的難關都能夠一一克服,不管是更生人士、失業者、貧困者、病者還是飽受家庭暴力煎熬者都是一樣。只是,他們能否重新站起來,還是得視乎社會有沒給予他們一點支持及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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