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內文 x 1)

前言:
本來最近持續忙碌,都打算在「龍」曆新年才放出賀年文章。不過最近一件事情,卻讓我忍不住觸動神經起來......

話說這篇文章,單是想標題,很快就想到兩個,一個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另一個則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想多一陣子,最後還是選了前者。

高貴華麗的背後,卻隱藏著醜惡腐朽的一面。這正是給予「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這句最簡潔的釋義。

話說我在下班後,如常逛街散心,亦特意走到某名店面前拍照。

這間叫「D&G」的名店,曾經在1月3日發生途人在門外為朋友拍照時,遭店內職員阻止的事。翌日部分關注事件的傳媒再前往此處拍照,亦遭遇相同結果,更有店內保安搬出「內地人拍照沒問題,香港人拍照則過主」此句。

對我來說,若店員為保護貨品知識產權禁止拍照是可以理解。然而,在這件事上,當事人只是在店外的行人路上給朋友拍照,也許只因為店舖都是以透明玻璃作牆壁,不慎給拍下來都很難避免吧?尤其無論在店舖還是街外都屬於公眾場合,就算在店內不能拍照,在街外拍照又有何問題?

整件事上,拍照問題並非值得我關注的重點,反正我不知從何時起,就對名店的產品及裝潢散發出的「高貴」氣質不敢恭維。真正值得我關注的,還是店內保安搬出歧視及侮辱香港人的言論。「過主」一詞,原指「叫乞丐滾到別處求乞」之意,後來則被解作「叫別人滾開」之意,一樣帶有辱罵性。尤其有人更以「防範A貨抄襲」為由搬出「只准內地人拍照,不許香港人攝影」這句,我不禁有點懷疑,到底這位保安是諂媚出手闊綽的有錢人,還是歧視購物態度審慎的人? 何況哪裡才是真正的「抄襲天堂」,相信大家心知肚明。

作為香港人,我豈能不氣憤? 即使我無緣參與「千人圍拍D&G」行動,亦怎也要抽下班的時間拍照。到達現場,雖然正值下雨,卻絲毫沒影響途人 - 包括我 - 的拍照的意欲。現場有數位軍裝警察駐守,所幸的是他們並沒阻止,反過來默默協助途人維持秩序,那麼我才能得以放心拍照 - 儘管拍照的數量不算多。

在強勁光線映照下的品牌,散發出盛氣凌人的氣質。反光透視鏡底下,正是隱藏著一堆抗衡勢利、歧視及霸權的途人。

這種角度下的「D&G」,正象徵著人類在金錢物慾薰心下,人性變得勢利扭曲。

這對門柄,中間加上小圓圈,變成「DOG」字。我非常愛狗,既愛牠們可愛純真的外表,亦愛牠們忠誠善良的個性。在這裡,「DOG」卻變成了諷刺一些「盲目護主,漠視原則、道德及尊嚴」的人的專用詞,至少,在千人圍拍事件過後,有一位D&G女店員因為在facebook發表指斥圍拍者盲目及腦殘的言論,而成為眾矢之的,被冠以「母狗」這侮辱性的稱呼。雖然我不贊同辱罵還擊的做法,可是,「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這句說話,簡直一點也沒說錯。

在玻璃櫥窗外,亦張貼了好幾張聲討字句:

以下這個,對我來說是最惡毒卻最有力的控訴:

然後我亦從YouTube找到「千人圍拍D&G」的片段:

我亦都沒想到,這宗新聞原來亦都在台灣有報導:

這場風波,先不論有沒給香港「購物天堂」的美譽蒙上污點,最重要的,莫過於給近期原本已遭社會分化侵蝕的香港,再變本加厲。

表面華麗堂皇的名店,在某程度上,是蠶蝕香港本土文化及生活價值的產物。這種本來只會在中環之類的商業區存在的核心價值,不經不覺間已經朝向香港其他地區逐步伸延......

p.s. 若非這件事涉及侵犯香港人尊嚴,我原本都打算在賀年前夕才更新文章呢(大苦笑)

然後在今早,我如常看新聞網,得知D&G就禁攝風波冒犯香港人發道歉聲明:

D&G聲明:向港人道歉

我不曉得這間公司是純粹為息事寧人,還是擔心這件事會影響她的國際聲譽,才會發出道歉聲明﹔亦不想理會這間公司是否道歉得太遲。從這件事中,我只感受到,除了影響到香港的旅遊業,亦都將香港人對內地人反感的情緒進一步激發出來。

當然,對於部分內地人在日常的劣質行徑,我早就感到嗤之以鼻。忘了作補充,話說在上週五逛街完畢乘車回家,在候車時,雖然我慶幸遇到友善的內地人,至少她們問路時,沒嫌棄小妹的不正統國語發音,一樣說聲「謝謝」。然而在車廂上,當我到達下車的車站,準備按門鐘下車時,就看見附近好幾位內地人以身體阻擋門鐘。我有禮地以國語請他們讓開,卻竟然遭到無視。結果,就這樣我還是默不作聲,卻悻悻然前往較遠的門鐘處按掣下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nvisib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